| 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| 閩AS0*** | 2024-09-2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?